? 有限合伙企業的意思:指一名合伙人與一名以上合伙人所組成的合伙企業。
(一)有二個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伙協議;
(三)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這5個方面的條件是合伙企業設立和從事經營活動最基本的條件,合伙企業的投資人必須全面具備這些條件方能申請設立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企業怎么注冊
(1)申請有限合伙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2)辦理有限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
(3)進行公司刻章;
(4)辦理銀行基本存款賬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根據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則不能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進行登記。在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情況下,企業在進行公司注冊前必須依法申請并取得批準手續。此外,公眾有權向公司登記機關查詢公司的登記事項,并且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部分區別
1、普通合伙人不得與本企業進行交易,除非合伙協議或全體合伙人另有約定;有限合伙人則可以與本企業進行交易,但合伙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不得與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非合伙協議或全體合伙人另有約定;有限合伙人則可以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合伙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部分區別
3、普通合伙人不得與本企業進行交易,但在合伙協議或全體合伙人另有約定的情況下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與本企業進行交易,但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4、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行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不得與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在合伙協議或全體合伙人另有約定的情況下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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