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實踐中,有些納稅人在銷售超出營業范圍的商品或提供未受許可的服務時,仍然需要開具發票。然而,稅務機關的處理方式卻不統一:有的會要求先修改營業執照,才能開具發票,而另一些則沒有這樣的要求,直接代開發票。這種情況讓納稅人感到困惑,不確定是否可以開具發票,以及自己開具發票但稅務不同意時該如何處理。同時,還存在哪些風險?
其實,對此,國家稅務總局明確進行了答復:
除了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情況外,只要實際提供了應稅行為,即使是超出營業執照許可的范圍,也應當如實開具發票納稅。這意味著,只要實際提供了稅務要求的應稅行為,不論是否超出營業執照許可范圍,都應該按照實際情況開具發票并繳納稅款,營業執照的范圍不會成為影響開票和納稅的本質障礙。
01 超經營范圍開票注意事項
1.臨時超范圍經營
企業臨時發生一些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沒有的業務,但業務是真實發生的,首先咨詢一下當地稅務局有沒有明確的規定流程,如果沒有,建議可以直接自行開具發票申報納稅。
2.經常性超范圍經營
經常發生的業務應及時到工商管理部門變更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范圍。
雖然與“超經營范圍”可否開具發票沒有必然關聯,如果過于頻繁,也會被工商局盯上的。
企業不能長期超經營范圍進行經營活動,不管稅務怎么規定,經常性業務都應該進行工商登記變更,否則會被認定為無證經營。
02 超經營范圍開票常見問題
1.開票時系統沒有相應稅率的發票
如果發生了經營范圍外的業務,并打算自行開具發票,開票系統很有可能會沒有這個業務對應的稅率(一般情況沒這個限制)。
比如一家營改增生活服務業企業,本身只有6%的稅率。這個時候銷售電子元件,開票系統可能無法選擇13%的稅率。
這個時候就只能帶盤去稅務局重新發行一下。而是否能發行,還需要看稅務局是否做了稅種和品名核定。
2.出發票后申報出現異常
“即使開票系統提供了多種稅率選擇,開具的發票也已經生成,但是還可能在申報時出現問題。
這是因為稅務局對每家企業的稅種和征收品目有核定,有些地方會進行與納稅申報表相關的邏輯檢查。
例如,對于一家經營范圍僅限于廣告相關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局核定的增值稅征收品目僅限于廣告服務。
如果申報表與征收品目有勾稽檢查,即使自行開具了3%的銷售貨物的發票,在申報時也可能會出現系統提示的異常信息。
此時,需要前往稅務局核定相關的稅種和征收品目,這樣在申報時就不會遇到限制了。”
3.不改營業執照不核定
如果軟件可以自動開具適當稅率的發票,申報表也沒有任何障礙,并且該地區沒有明確規定禁止超出經營范圍開具發票,那么遇到臨時超出經營范圍的業務就可以自行處理。
如果遇到無法選擇相應稅率或者無法申報的情況,則只能去稅務局增加相應品名。
通常情況下,如果只是臨時業務,向稅務局說明情況后一般不會有問題,前提是為臨時偶然業務。
如果稅務局不修改經營范圍并不增加相應品名,建議咨詢稅務局法規科或大廳負責人等。
總結一下,遇到超出經營范圍但需要開具發票的情況:
1.首先自行試驗是否可以正常開具發票和申報,如果都可以,正常操作即可。
2.如果無法開具發票或申報,只能去稅務局進行操作。
03 超出經營范圍開具發票有風險嗎?
千萬別碰這4條紅線!
紅線一:虛開發票
稅務局在一天內對四份虛假開票的稽查公告。那么,超出經營范圍開票是否算作虛開?
根據國務院第587號令第22條的規定,為他人、為自己或讓他人為自己,或者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都屬于虛開發票的行為。
請注意,這里強調的是與實際業務是否相符,而不僅僅是是否超出了經營范圍。
在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如果納稅人進行了應稅行為,除非國家明令禁止銷售,他們應該按照實際情況開具發票,不受經營范圍的限制。但是,對于不符合實際經營業務的發票,將被認為是虛開發票,老板和會計必須注意自己的行為,確保交易的真實性,不要因為能夠超出經營范圍而輕易開票,以避免涉及虛開發票的風險。
紅線二:擴大發票使用范圍
此外,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第24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該按照發票管理規定使用發票,不得擴大發票使用范圍。因此,“超出經營范圍開具發票”是否屬于“擴大發票使用范圍”,取決于具體情況。在營改增前,增值稅發票和營業稅發票分別適用于不同的業務類型,分別由不同的稅務機關管理。但是,營改增后,營業稅已經被取消,增值稅統一由國稅機關管理。
因此,只要是真實的增值稅的經營業務,如果超出了經營范圍不能認定為“擴大發票使用范圍”行為。但不能沒有節制。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 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的,可能被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還會被沒收違法所得。
紅線三:合同無效
根據中國的合同法第52條規定,通過欺詐、脅迫、惡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等方式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因為它們損害了國家或集體利益或他人利益。但是,如果不違反國家限制經營和法律規定,那么企業法人超越經營范圍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新生效的《民法典》第505條也明確規定,不能僅以超越經營范圍為理由判定合同無效。因此,盡管合同當事人具有意思自治的原則,但仍然要注意尺度。
紅線四:無證經營被罰款
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變更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批準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將受到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停業整頓、沒收財產或者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處罰。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個人變更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批準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視情節輕重,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
那么,為超出范圍的業務活動開具發票是否會導致處罰?
目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只對超出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人進行處罰,但稅務機關不限制超出范圍從事實際經營活動的發票開具能力。如果企業有相關業務活動,建議在開具發票前咨詢當地部門并更改業務活動范圍。
以上就是征途財稅小編分享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感謝觀看與支持!
查資訊
海量干貨、攻略、一鍵查詢
相關文章
???